施工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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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tjksd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3-10-05 23:14:27 浏览次数:25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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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昌市施工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日前出台,并将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。 据了解,该《规定》首次明确施工围挡管理职责划分,由市城管委主要负责施工围挡设置和维护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。按照“谁设置、谁管理”和“谁审批、谁监督”的原则,《规定》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围挡专人维护管理制度,对施工围挡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。记者还了解到,施工围挡及维护管理将纳入市、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监督范围。如违反《规定》,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予以处罚。 《规定》明确,因特殊情况确需占道进行施工围挡的,应当按照相关审批部门作出的占道审批所确定的时间、位置和范围进行围挡。 如果是在市政道路上进行路面维护、园林绿化养护作业等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的,应当尽量在夜间施工作业,尽量减少施工对行人、车辆通行的影响。 《规定》对部分施工围挡的设置进行了规范,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.5米,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.8米。 《规定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,围挡外立面可以设置公益广告和建设、施工单位标志,其中公益性宣传版面内容不得少于1/3。禁止利用围挡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商业广告。 《规定》还明确,围挡应尽量减少占压人行道和盲道。施工围挡受施工条件限制,占用道路过多,严重影响交通的,应当增设施工临时便道,方便行人、车辆通行。因围挡需临时改道、变道的,应当设置指示引导标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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